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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问“剑”破局》敲响的“三个警钟”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  查看1054次
    近日,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拍摄的系列片《问“剑”破局》在“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播出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此片讲述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多次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吃请问题提级办理,以事立案开展审查调查。包括11名剑川县“一把手”在内的20余名领导干部因“小酒杯”而酿成了“大过错”,人生的轨道就此偏离,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可以说《问“剑”破局》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在看懂的同时,亦要看有所思、看有所悟,让警钟长鸣于耳,让廉洁常驻于心,化为涵养正能量的自觉意识,切实筑牢自身的“防护堤坝”。
    什么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心存敬畏,律己、慎言、慎行,权力才不会用偏,行为才不会越界。在片中,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训期间,视培训纪律为儿戏,我行我素,多次外出聚餐饮酒,并非他们不知道这些事情“做不得”,而是抱着“吃顿饭也没什么大事,再说应该也发现不了,板子肯定不会打到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殊不知因为一顿饭、一杯酒把自己“撂”翻在地,教训发人深省,警钟时刻长鸣。侥幸是不幸的起源,不幸必成侥幸的终点。身为党员干部不只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不能心存侥幸,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
    什么时候都不要淡化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必先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要常修常炼、常悟常进,理想信念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干涸枯萎。从剑川县参训学员“5天培训4天参加酒局,不是喝酒就是去喝酒的路上”可以看出,面对“上级”“老乡”“同事”“下属”等饭局之约,忘记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屡屡赴约、步步妥协,以“相互交流一下”“不去又怕人家会觉得我们这些人不好处”等为借口自欺欺人,究其根本原因都是理想信念动摇,从而没有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可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出了问题,各种各样的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尤其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理想信念就好比引航的灯塔,在涌动不息的时代大潮中,既能为我们拼搏奋斗赋能加持,也能照耀我们不走弯路抵达光辉彼岸。所谓,“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党员干部当在强化学习中筑牢信念之基,在斗争实践中厚植信念之根,在不断自省中滋养信念之花,始终保持“质、色、味”不变,时刻彰显共产党人的品格风范。
    什么时候都不应逾越底线。“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国家宪法法律,是所有公民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章党规,是所有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剑川县参训学员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吃请问题,表面看是人情往来、“盲从”心理作祟的“小问题”,实则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政治”。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党员干部当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时刻想到逾越底线的严重后果。以党规为边、以党纪为界,革除陋习、转变作风,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烟酒气”,增强“书卷气”,做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定维护者和忠实践行者。(熊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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