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 查看567次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李静,云县爱华镇爱华社区商业街党支部党员,2023年12月8日10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金明,云县涌宝镇邦卡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16日01时25分,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光文,云县爱华镇刘家箐村第二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20日01时39分,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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