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7日 ‖ 查看508次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李云,云县晓街乡快乐村大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30日00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太良,中共党员,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路灯管理所所长,2024年2月5日22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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