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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菇勇者” 云县合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  查看401次
     “老乡,你们平时都采摘哪些菌子来卖?村里的食品协管员有没有来这里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

     “我们平时就找青头菌、鸡枞这些常见的菌子,不熟悉的菌子我们不敢卖,也不敢吃。村里的广播和微信群里经常宣传的。”

    时下正值野生菌生长旺季,为有效预防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情况发生,云县纪委监委构建“纪委+卫健+市场”“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紧盯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沿街菜店等重点场所和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应急救治等关键环节,开展“蹲点式”“问诊式”监督,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流,加强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管控,形成齐心协力共抓野生菌中毒防控的强大合力。

    监督检查中,云县纪委监委督促县食安办在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村委会、超市、学校、餐饮店、村寨活动场所旁等醒目位置张贴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海报,明确严禁采摘、购买和食用有毒野生菌,防止野生毒菌流入市场、端上餐桌、吃到口里,对可能发生的食用野生菌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控制。

    在野生菌品种众多的乡镇和区域,联合监督检查组要求当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巡查,加强对群众采摘、销售野生菌及收购商户、流动商贩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

     “我们定期组织村组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乡村医生等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进行宣传,做到宣传引导全覆盖,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大寨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县教体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准学校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及时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野生菌中毒防范意识。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禁上市销售有毒和难以辨识的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县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加强风险分析和信息通报,做好流调、应急救治等工作,健全完善中毒人员应急救治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掉链子,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外,县纪委监委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敢担当、效率低下、应付了事、庸碌无能和纪律松散等问题。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我们将继续做实做细‘监督的再监督’,加大监督的频次,延伸监督的触角,切实让监督‘跑’在风险前,为‘舌尖’安全加上‘监督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娟 汪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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