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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跟进监督落实“林长制” 当好青山“警卫员”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  查看599次

     时下,来到云县涌宝镇花山林场,走在亮山天池林边水岸,青山入怀,绿荫映湖,清风轻拂。天池、林海、草场相依相存,彼此映衬,组合成一幅绝美的山水画。

      “大哥,你们每月巡林多少次?有值班值守记录和巡林台账吗?请给我们看一下。”连日来,云县纪委监委第二片区监督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辖区林场对林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与村干部、护林员详细了解情况。

     近年来,云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围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开展政治监督,以林长制责任落实为“小切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建立见效,筑牢全县生态安全屏障。

     县纪委监委依托“1+2+N”片区协作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围绕林长制阶段重点工作派发4期监督任务清单,实行片区联合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助力全县生态安全、发展安全。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林草部门建立信息化管护平台,准确获取各级林长、护林员巡林发现提交问题,形成问题“发现、提报、分流、转办、反馈”闭环管理,做到监督无死角、管理无盲区,切实推动森林管护工作抓实落地。

     “我们充分利用林长制智慧管理、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林草湿监测等平台,建立覆盖全域、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的森林资源源头管控体系,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落实林长制工作不认真、作风不实、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案件查处不到位,特别是欺上瞒下、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在推进坚果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12名县级林长、113名乡(镇)级林长和194名村级林长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发展牵头负责的作用,实现了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逐步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

     “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力求用有效监督推动绿水青山的保护治理,用精准监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汪学艳 付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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