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基层派驻机构,如何投身改革之中,适应改革要求,做实派驻工作,展现派驻成效,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精准处理好“派与驻、主与辅、 点与面、大与小、内与外”等五个方面关系,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名”“有形”到“有效”的深刻转变,从而推动派驻监督有效开展。
处理好派与驻的关系。监督是派驻工作的首要职责。要有效履行好这个职责,关键在于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定准位,把“驻”做深入。二者是一条电路上的“火线”和“零线”,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派”连接的是天线,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体现监督执纪的威严,体现把握政策的精准。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就一定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决不能充当驻在部门的附属,看驻在部门的“眼色”行事。“驻”联通的是地线,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可以深度融入驻在单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全面掌握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就一定要聚焦主责主业,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的功夫做细做实。
处理好主与辅的关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牵总”与“参谋”的关系,是“主”与“辅”的关系。主体责任强调党组、支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责任强调纪委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维护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作为纪委派驻机构要按照“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到位不越位,加强不加码”的原则,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和坚强保障,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点与面的关系实际就是“重点”与“普遍”、“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要高效高质量推进工作,就必须坚持“以点带面”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坚持对全体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确保监督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不断传导压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又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监督检查,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自觉遵守。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整体形象对“外”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把“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体现到政治、思想、作风、能力、纪律等各个方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约束自身,切实增强思想行动和政治自觉。作风上要更过硬。要有一身正气。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不论什么时候,都能够正确对待利益,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业务上要更精湛。做“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一切工作都必须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是十分具体的,必须把宣传教育、提醒谈话、风险点防控等预防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情况摸在前,规矩明在前,责任定在前,教育抓在前,纪律挺在前,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既要注重抓大带小,把握全面,把握方向;又要注意抓小防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际工作中,我们首先要抓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个大的方向,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从而实现以政治忠诚可靠带动作风纪律建设,以秉公用权为民实现勤政廉政为公。 (张志忠)